手机版 欢迎访问伴佳68(www.banjia68.com)网站

当前位置: 主页 > 分析

德国案例分析方法:归入法简介及案件分析实例

时间:2023-04-26 12:32|来源:网络|作者:小编|点击:

  2018年3月底,小编有幸参加了总公司举办的《德国案例分析方法培训班》学习。学习的内容主要有两部分:一是归入法,二是关系分析法。其中,在归入法教学中涉及的一个案例,与我曾经遇到一起案件极为相似。对那起案件,曾经还写了一篇案例分析《被代理人指向不明,不构成代签字行为》(文末附有该文链接) 。学习德国法官介绍的归入法后,感到十分汗颜,认识到当初的分析相当粗疏,确实很不专业。现介绍用归入法来分析该案。

  3、归入法要旨:归入法有两个要点:一是前提要件的分解:将法条的前提要件分解为若干要件;二是将事实归入要件:将案件事实分别归入分要件、总要件,逐一得出分结论及总结论。

  第二步,判断单元。即对每个前提要件的具体判断。每一个法条均可分解为一个若干个前提要件;并且对每个前提要件,还可进一步分解为一个或若干个次级前提要件,乃至还可进行多级分解。其中,每次对各个前提要件的判断,都要遵循以下1至4步骤,此为归入法判断的基本单元。

  2. 定义。给出指向的要件的定义。即对前提要件的定义及解释,包括对各个前提要件的法律术语进行定义,并对未定义的法律术语进行解释。定义的来源有4个:一是法律规定,二是司法解释,三是裁判案例,四是理论文章。解释的方法也有4种:一是语义解释,二是体系解释,三是历史解释,四是目的解释。

  4. 结论句。比较归入的结果,即为判断总起句(分问题及总问题)是否成立。

  第三步,得出结论。根据对各个前提要件的归入判断,得出最后结论。总结论所依赖各个前提要件之间,存在并列与嵌入两种结构关系。

  1. 并列归入。例如,某法条的前提要件分别为A、B、C三者,则A、B、C为并列关系,对此需要将案件事实归入A、B、C中进行判断。

  2. 嵌入归入。例如,例如某法条的前提要件为A、B、C三者,但判断A是否成立,又需要以a、b、c为前提要件,对此需要将案件事实先归入a、b、c中进行判断。

  2014年上半年,吴某在杨某经营的松桃水城钢材销售处赊购钢材,共欠货款284,903元。吴某于2014年8月20日出具欠条,内容为:“今欠到杨某钢材款总计284,903元,用于二中。欠款人:吴某代二中项目部”。

  原告松桃钢材销售处请求:1、判令被告吴某偿还所欠原告货款284,903元;2、判令被告支付原告所欠其货款的利息。

  被告吴某辩称:本人受湖北天宇公司贵州分公司委托在松桃二中工地负责,钢材是我以松桃县二中工地的名义去买的,不应由本人承担责任。

  一审法院认为: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本案中,原告虽然提交了“欠条”证明其与被告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但是,原告提交的“欠条”中“欠款人”一栏中载明欠款人为“吴某代二中项目部”。在庭审过程中本院对原告进行了释明,但原告仍然坚持认为其系与吴某订立的钢材购销协议。原告提交的证明不足以证明其与被告吴某之间存在钢材购销协议,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一审据此判决:驳回原告松桃钢材销售处诉讼请求。

  二审法院认为:判断本案双方是否具有权利义务关系的关键证据,是吴某向松桃水城钢材销售处经营者杨某出具的欠条。经查,该欠条落款处写明“欠款人:吴某”同时附注“代二中项目部”。由于该“二中项目部”所指不明,此附注内容并不能表明松桃钢材销售处与“二中项目部”之间形成了购销合同关系,亦不表明松桃钢材销售处同意此款由“二中项目部”承担还款责任。因而,此欠款只能由吴某向松桃钢材销售处承担还款责任。二审据此判决:一、撤销一审判决;二、被上诉人吴某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上诉人松桃钢材销售处货款284,903元,并从2014年9月1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支付该款利息至付清之日止。

  2. 支付货款需要有合同。《合同法》第159条第1句“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数额支付价款。”在本案中,“欠条”是合同文本的附件,乃需判断合同是否成立。

  3. 关于合同成立的要件。《合同法》第13条“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即一个有效合同的订立需要有要约与承诺。在本案中,并无证据显示吴某已获松桃二中项目部的授权,因而松桃二中项目部并无相关要约或承诺行为;吴某已从松桃销售处拉走货物,且吴某已写下“欠条”,从表面上判断,吴某与松桃销售处之间的要约与承诺事实成立。

  4. 关于吴某主张的事实。在特定的情况下,吴某的行为,也可由松桃二中项目部承担后果。这就是《民法总则》第162条的规定,即“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这里,可将该法条分解为两个要件:一是“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二是“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其中,对第一个要件,双方存在争议;对第二个要件,吴某并无证据证明其有代理权。

  5. 关于吴某行为的后果。《合同法》第48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因而本案应由吴某承担责任。

  6. 关于吴某免责的情形。一是《合同法》第48条第2款“被代理人追认”,二是《合同法》第49条“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对于前者,本案并无追认之事实。对于后者,在本案中,松桃销售处并无理由相信吴某有代理权;并且,该规定是用于保护相对人的,而非保护行为人,因而吴某不能依据该法条免责。

  (一)归入法与三段论的关系。按小编的理解,归入法与三段论具有同一性。对三段论而言,在一次找法中只进行一次判断;而对归入法来说,在一次找法中要进行多次判断,也即要将找到的法条分解为若干要件(并列关系、嵌入关系),并对这些要件进行逐一判断。因而,归入法是对三段论的细化与规范。并且,在归入法的核心步骤,即“归入”环节上,仍然必须遵循三段论规则。

  (二)归入法的特点与特色。归入法,初次运用起来较为繁琐;但是,归入法在逻辑上却十分完整、周延及严密,其运用结果具有精准性,能够有效地解决司法裁判的随性性和粗放性问题。关于归入法,小编有三个认识判断:第一,法律适用的归入法,体现了德国人缜密、严谨的思维模式及行为方式;第二,台湾地区学习运用归入法较早,在王泽鉴的书籍中归入法被称为涵摄法;第三,我国已故法官邹碧华的“要件审判九步法”,较多体现了归入法的方论思维。

  小编后语:以上涉及案件的部分, 仅为运用归入法分析该案的部分环节;关于该案,归入法还有较多分析环节,为叙述的方便未作录入。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男子救落水儿童后被困水中,孩子父母想留电话被婉拒…网友:救完人敢跑?找到他!

  为了“活下去”!从26万降至16万,与宝马同档次,标配2.0T却无人问

  重磅!OpenAI再放大招:允许所有ChatGPT用户关闭聊天记录,还将推出企业版订阅服务

  谷歌Google I/O 2023亮点:AI赋能Pixel,Android14令人兴奋

banjia68.com 版权所有 | 备案号:鲁ICP备2021038504号-2

365整形网 济南seo 铭月心得 济南网站建设 方舟号